全國首個“憲法日”,我校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活動
發(fā)布時間:2014-12-04 閱讀6762次 來源:
2014年12月4日上午,根據(jù)黨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每年12月4日為“憲法日”。今年是第一個全國“憲法日”,為宣揚法治,我校科社法學教研室組織第39期科級任職班前往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觀摩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曾某某提起的公訴案件,該案系一起典型的職務受賄案件。庭審前我校彭麗花副校長做了重要動員。庭審后各學員就相關(guān)職務違紀違法問題踴躍與刑二庭法官進行交流,并紛紛表示觸動很大。(科社法學教研室)